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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曾經,對法律有著很大的熱情。
修習法律課程時的眾多教授們,當時幾乎從德國那遙遠的國度取經回來。
所以,後來,我一直嚮往去德國的求學生活。
這回,又是與公法的一番搏鬥。
在來來回回、反反覆覆遊走於行政法、憲法、法學緒論、公務員法的暈眩中,我彷彿看到過往的自己。很陌生。卻又熟悉。對著那個過往揮揮手,我的記憶空間裡早已清空。
現在裝入的,是全新的公法概念。那些個舊的。已離我很遠了。
心靜則明
小珊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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